桃園市觀音區一名26歲呂姓男子,去(111)年4月間遭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以10年內酒精超標2次與無照駕駛,處12萬元罰鍰,呂男逾期未繳,遭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收案後立即通知呂男繳納,呂男擔心財產所得遭強制執行,於收到通知後,立即繳清欠款。
桃園分署表示,呂姓男子23歲時因無照酒駕遭交裁處罰鍰2萬4000元,清償後仍不知悔改,25歲時又因無照酒駕遭罰12萬元,呂男原向交裁處申請分期繳納,未料繳納7100元後即未繳納,交裁處即將該案移送桃園分署執行。經查呂男有薪資所得,且有汽車一台,然桃園分署仍先以通知單通知其應於指定期日到案並自行繳納,呂男於收到通知後,害怕財產被強制執行,立即清償剩餘款項11萬2900元,積欠的酒駕罰鍰終全額徵起。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拒絕酒測,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勿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移送執行後,遭扣押存款與薪水,甚至動產、不動產遭拍賣,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