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月7日凌晨5時許,桃園市平鎮區一名24歲劉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中豐路段時,不明原因自撞民宅、攤車、停放在路旁的自小客車與機車,被撞的整台攤車慘變廢鐵,所幸凌晨時段攤販未於現場營業,無人傷亡。不過,當下劉男與車上一名乘客逕行離開現場。隔天下午16時許,平鎮警分局通知其到案說明,劉男供稱轉彎角度過大才會肇事,因為無照所以害怕得逃離現場。警方已就逃逸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製單舉發,最高可罰3000元。
平鎮分局表示,劉男自稱自稱因轉彎角度過大,致自撞路邊民宅、攤車及停放在路旁之自小客車及普重機車,由於劉男肇事逃逸,隔天才到案,無法檢測是否有酒駕情形。詳細肇事原因,尚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平鎮分局指出,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者而逃逸,依道交條例可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