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6)日下午16時20分許,一名年約30多歲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3號北向70.4公里處龍潭路段時,左後車輪疑似爆胎,導致車輛失控,從內側車道衝向外側,並擦撞一台營業全聯結車,由於撞擊力道強大,自小客車尾撞爛,所幸無人傷亡。
國道警察表示,陳男行經事故地點時,疑似左後車輪爆胎失控,衝至外側車道碰撞營業全聯結車而肇事,無人受傷。經警方實施酒測檢查,當事人均無酒駕情形,詳細肇事原因,尚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警方提醒,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達磨耗知指示點等,違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駕駛人3000至6000元罰鍰。
警方呼籲,用路人行駛於高速公路遇車輛爆胎時,應緊握方向盤,勿踩煞車,放鬆油門,減緩速度,保持車向正前方並滑行至路肩,啟亮危險警告燈,並於車輛後方50至100公尺處樹立車輛故障標誌,以維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