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為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加強駕駛人遵守「停讓行人」規定、使行人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防制行人交通事故發生,將加強路口「車輛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之稽查取締。
桃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今年車輛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已舉發814件,比去年同期舉發167件增加近4倍(387%),為了行人用路安全,重點交通執法部分增加「加強路口執法」,在易發生行人事故的地點加強編排勤務攔查取締。
桃市警察局指出,經分析轄內易發生行人事故地點,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與幸福街口、新中北路與榮民路口及平鎮區金陵路二段1巷口等,都將加強編排勤務取締車不停讓行人違規;另外,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等違規也會加強執法。
桃市警察局表示,除了警方現場攔停舉發,即時教育導正違規人觀念外,也會於桃園區中正路與復興路口及長壽路與三民路口設置未禮讓行人執法設備,可自動偵測不停讓行人違規,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全天候防制危害行人安全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