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統計,截至3月28日,今(112)年於高速公路上執行勤務的緩撞車及施工車輛共發生29件遭撞事故。警方指出,目前越來越多新車配備先進駕駛輔助系統,現有系統可以輔助駕駛人處理駕駛環境的變化,以減輕駕駛人的負擔,但是駕駛人仍然需要注意行駛環境,隨時視情況控制車輛,並非交由車輛電腦「自動駕駛」。
國道警察彙整具先進駕駛輔助系統功能車輛之車主手冊內容,提醒駕駛人於6大情境使用駕駛輔助系統可能無法即時正常運作。警方說明,6大情境分別為與前車速差過大或前車靜止狀態下;上下坡度大路段、彎道路段,恐影響雷達偵測角度;前車未行駛於車道正中間;突然切入車道的車輛、前車突然轉向;特殊形式之車輛、摩托車,靜止行人,其判斷邏輯須符合辨識軟體之定義;特殊天候環境,如濃霧、雨天、強光等,恐影響雷達和鏡頭的效能。
警方呼籲,即使開啟駕駛輔助系統,行駛中應隨時注意前方動態,雙手仍需緊握方向盤,如發生緊急狀況時,才能採取適當反應。若於駕駛途中感到疲累或注意力無法集中時,可前往鄰近服務區或就近交流道駛離國道,稍作休息後再繼續行駛,以維護他人及自身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