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一名42歲陳姓女子前(110)年因在居家檢疫期間擅自開車至自家倉庫取貨,擅離居家檢疫處所5個多小時,遭桃園市衛生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裁罰30萬元,因遲遲未繳納罰鍰,於同年11月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房產被查封後,陳女才辦理分期繳納,近日她想要出國,擔心遭到限制出境,便將剩餘欠款22萬5400元一次繳清。
桃園分署說明,陳女前年間自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地區入境,依法應居家檢疫至前年4月26日解除,惟其於同年4月20日上午11時許擅離居家檢疫處所,開車前往自家倉庫取貨,於同日下午5時許返回,遭衛生局裁罰30萬元。經桃園分署調查,陳女名下有房有車,也有存款股票,卻遲遲未繳納該件罰鍰。桃園分署先執行陳女之存款,惟並無所獲,前年12月桃園分署請地政機關將陳女名下房屋辦理查封登記,陳女才到桃園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並請求暫緩執行不動產,近日因邊境解封,陳女向分署表示想出國,擔心被限制出境,故將剩餘欠款22萬5400元一次繳清。
桃園分署指出,若義務人未按期繳納欠款,財產恐遭強制執行,請民眾收到繳款書後,務必於期限內繳納欠款,桃園分署亦將秉持一貫落實公權力之態度及依法執行之堅定立場,持續且積極督促義務人清繳欠款,以維護國家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