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36歲林姓女子患有情緒障礙,醫師建議她飼養寵物改善情緒,林女便先後養了吉娃娃、馬爾濟斯,沒想到林女為了發洩情緒,前(110)年9月竟把馬爾濟斯掐死後扔進垃圾車。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日前法官依《動物保護法》判處林女拘役40日,併科罰金20萬。拘役部份可易科罰金。
據了解,桃園地檢署調查發現,林女聽從醫師建議飼養寵物改善情緒障礙,豈料她以虐待寵物取得快感以減輕壓力,就把寵物犬馬爾濟斯掐死再丟到垃圾車中。林女丈夫也曾表示,林女飼養的寵物常會受傷,他發現馬爾濟斯突然消失後,隱約得知妻子會傷害動物,就把她名下的寵物轉送友人了。此外,林女就醫時,曾向醫師提到,她跟丈夫有衝突,導致情緒沮喪,因此燒青蛙發洩情緒,還說覺得掐死狗「很興奮」。
檢方認為,林女的確有透過虐待動物發洩情緒之行為,她雖患有情緒障礙,面對警方調查及就醫時,都能詳細說出案發當下殺害動物的情節,顯示林女犯罪時之神智並未陷於解離或違法性識別能力低落或喪失之程度。此外,林女是因成長過程受到他人不當對待,才患有情緒障礙,應更較常人了解被不當對待,會造成他人巨大、長期之傷害。林女不以正面方式對抗消極情緒,竟發洩在無力反抗的小動物身上,故依違反《動保法》提起公訴,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則認為,保護動物的觀念是現代文明社會的重要價值,林女竟無視動保法強調之尊重、保護動物生命意旨,因一時情緒失控就殺害馬爾濟斯,手段殘忍,危害保護動物的社會風氣及善良秩序。不過,考量林女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終依違反《動保法》非法宰殺動物罪,處拘役40日,併科罰金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