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ØZI聽聞消息後,第一反應是「這麼久還是有找到。」原本以為希望渺茫,沒想到真的找到散播者,感謝警方全力相助,也想藉著個機會提醒酸民,不要以為躲在鍵盤後面就能做壞事,總有一天會被法律制裁。
ØZI與前女友的親密影片突然在去年1月17、18日在網路上瘋傳,他前往敦南派出所提告,提及影片拍攝時間大約在5年多前,前女友當時拿自己的手機錄製,後來影像存放在女方那邊,拍攝當下雙方都知情;女方則表示檔案早就刪除,手機後來成為公司的公務機,不知道影片從何流出。
檢警循線調查,發現有一名徐姓男子把影片傳到需要密碼登入的加密網站,進而追查到一名余姓男子先把影片傳到LINE群組,後續又有徐姓、王姓、伍姓、鄭姓等男女轉傳,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個資法、散布猥褻物品等罪將他們起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有關散布猥褻物品罪: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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