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園區1名57歲曾姓男子109年11月間於中壢區無照騎乘機車,經查獲酒精濃度超過標準,遭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9萬元。此外,曾男另欠繳2台車輛使用牌照稅及汽燃費,合計18萬8088元,因曾男逾期未繳納,經交裁處等移送機關,自去(111)年8月起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為落實政府公權力,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的決心,除查封曾男名下位於大園區1棟3層樓透天厝及附近土地持分外,並由執行人員至現場張貼封條,曾男始驚覺事態嚴重,家人為免曾男上開因繼承取得之祖產遭到拍賣,主動聯繫桃園分署,將所有欠款一次繳清。
桃園分署表示,曾男於109年11月間在中壢區青峰路附近無照騎乘機車,經警方攔查酒測,因5年內酒精濃度超標第2次,經桃園交裁處裁處罰鍰9萬元;另曾男名下2台汽車亦陸續積欠97至99年、102與103年度牌照稅、102年度汽燃費,合計18萬8088元,桃園分署受理後,發現曾男於104、108年間因多次酒駕,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經桃園地方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4個月,皆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
桃園分署進一步提到,為貫徹「酒駕零風險」政策及展現強力執行的決心,桃園分署執行人員遂於去年12月底函請地政機關就曾男所有位於大園區1處持分四分之一的3層樓透天厝及附近的持分五分之一土地辦理查封登記,並於今年1月間親赴現場張貼封條,曾男大哥與曾男在場稱透天厝是父親留下,由兄弟姐妹繼承共有,曾男因生意不順有意願出售,惟因二姊不同意變賣祖產,目前該透天厝由曾男大哥居住使用。桃園分署執行人員當場告知應儘速提出清償計畫,不要因為酒駕罰單及牌照稅未繳,讓長輩留下的不動產遭到拍賣,今年2月間,曾男的二姊親自到桃園分署,以信用卡將曾男所有欠款及不動產查封的執行費用全部繳清,避免繼承的祖產遭到法拍之命運。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交通罰鍰及車輛牌照稅、汽燃費應在期限內繳納,切勿心存僥倖,如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應主動聯繫執行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並連累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