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觀音區某新建鋼構廠房昨(19)日發生工安意外,造成2名工人不幸身亡。昨日上午,48歲江姓男子與27歲陳姓男子在安裝屋頂浪板時,自高度約31公尺屋頂邊緣處墜落至地面,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桃園市勞動檢查處昨日下午接獲通報後,立即指派勞動檢查員前往職災調查,初步調查結果發現,當時因風勢過強,堆置於屋頂上之浪板材料被吹起並撞擊到工人,2人雖有配戴背負式安全帶,但因現場安全母索不足,未勾掛於安全母索上,才會發生墜地的憾事。勞檢處已勒令全區屋頂作業立即停工,後續將相關過失行為人移送地檢署偵辦。
勞檢處說明,該建鋼構廠房之營造廠為施作屋頂浪板工程,遂將屋頂浪板工程交付給浪板材料供應商,又浪板材料供應商再將安裝工程交付給工程行施作,此次不幸身亡的2名工人為工程行所僱用,經查事發時該工程正有4名工人從事浪板鎖固作業,因風勢過強,將堆置於屋頂上之浪板材料吹起並撞擊到其中2名工人,2人有配戴背負式安全帶,但未勾掛於安全母索上,被浪板撞擊後,2人從高度約31公尺的屋頂邊緣墜落至地面,送醫搶救不治。
勞檢處呼籲,從事屋頂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屬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應設置屋頂作業主管,辦理相關安全衛生事項;於易踏穿屋頂作業時,應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應確實佩戴背負式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使勞工佩掛,並掛置於堅固錨錠、可供鉤掛之堅固物件或安全母索等裝置;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有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致有墜落危險時,應停止作業。
勞檢處長王振鴻呼籲,各事業單位不可輕忽任何不安全的作業,務必遵守職安法令,並落實安全作業程序,一旦查有重大缺失或發生職災事故,勞動檢查機構除依法查處嚴罰之外,並追究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