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觀傳局宣稱「台灣燈會在台北」有1256萬人次參觀,並聲稱依中央報告「平均每人旅遊消費2061元」計算,產值高達258億,但台北市議員林延鳳發現,該局依據之報告內容,其旅客定義必須為「離開日常生活圈」,且「未受雇於目的地之企業」,質疑觀傳局並無判別參觀者是否真為外地旅客,就胡謅出一個與在地店家、市民感受相去甚遠之數字,並就旅館住房率回推,含試營運共19日燈會期間,頂多帶動50.35億產值,連觀傳局所宣稱的「兩成」都不到,痛批蔣萬安市府不僅市政無能,連玩弄數字都不認真,擺明「膨風」、欺騙市民。
林延鳳指出,今(112)年台灣燈會,光是北市府提出的參觀人數統計,就有「三種版本」,分別是資訊局版本858萬人次、觀傳局版本1236萬人次與1256萬人次,在遭受議員質疑後,觀傳局稱是引用交通部長王國材的致詞,隨後遭交通部觀光局回應,該內容是本於北市府所提供之數據,形同「甩鍋被打臉」,而不只參觀人次統計「膨風、甩鍋、被打臉」,連所謂「燈會帶來258億」產值統計也如法炮製,依據該局3月7日回覆她之資料,是以前述1256萬人次,再乘以由觀光局所統計之「110年國人國內旅遊每人每次平均旅遊支出2061元」所得出,但她翻閱該數據所來自之同份統計報告,卻清楚載明「國人國內旅遊」之定義,是指「個人離開日常生活圈到國內某地從事旅遊活動」且「旅遊期間不超過一年」者,雖包含當日來回之情形,但須「未受雇於目的地之企業」,以今年台灣燈會為例,「雙北生活圈民眾」幾乎都會被該調查方法排除在外,自不能計入「產值」。
林延鳳認為,觀光產值本來就不能用日常民生消費「灌水」,而今年燈會展場鄰近人口密集區,觀傳局透過電信資料計算參觀人數,是否計入周邊辦公大樓、學校或住家之市民,本來就有疑慮,又在沒有辨明參觀者來源的情況下,以錯誤的前提來運用公式,當然會產生令大家瞠目結舌的誇張數字,觀傳局竟還以此為傲;另外,如就觀傳局所聲稱之燈會期間北市平均8成住房率,依該局統計,全市共有40180個旅館房間,8成就是32144間,每間若寬認皆「4人住」,且連續19日都是如此,才只有約244萬人次,若假設所有人都有前往燈會參觀,再乘以前述中央統計每人平均消費額2061元,頂多僅有50.35億元,僅佔觀傳局宣稱數字約19.52%。
林延鳳說,觀傳局的「膨風」數字,連主政商圈、百貨業務之北市商業處都不敢背書,撇清「燈會活動之產值調查與推估是由觀傳局負責」,且僅敢泛稱「周邊百貨人潮提升二至三成」、「業績一至二成」等,完全不像該局那麼「敢」。且就4月7日商業處就特約店家所調查之報告指出,直接影響最為明顯的東區、信義區餐飲業者,燈會期間營業額也僅平均提升11.51%,這究竟要如何生出比「兩個SOGO忠孝店」一整年業績再多出38億的258億成績?林延鳳呼籲,蔣市府提出相關數據前,應請統計研究專業單位如府內主計處、府外學術機構進行把關,再行公布,而不是放任觀傳局吹牛、膨風,還亂拉中央背書只求矇混過關,否則蔣市府若連玩弄數字都不認真,日後有再漂亮的績效數字,恐怕都無人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