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57歲楊姓男子本(5)月13日凌晨4時13分許,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中壢區民族路三段往新屋方向時,突然從內側車道往外側偏移,隨後撞上23歲吳姓男子停放在路邊的一台賓士。中壢警分局表示,楊男送醫後宣告不治,經抽血換算呼氣酒測值為0.13。此外,吳男涉違停過失致死,將被移送法辦。
中壢交通中隊分隊長姚憬恆表示,楊男當時騎機車直行於民族路三段往新屋方向,不明原因自內側車道偏往外側車道,隨後撞擊路邊停放的賓士。由於撞擊力道強大,機車車頭嚴重損毀。楊男經緊急送醫,仍宣告不治。
警方提醒,刑法第185-3條第1項規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則規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機駕駛人處1萬5000元至9萬元罰鍰;汽車駕駛人處3萬元至12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