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溪警分局今(15)日上午7時許於上學時段前往轄內「田心國小」及「大溪國中」學生較為頻繁行經之交叉路口,加強汽機車用路人交通安全宣導及觀念提醒,針對行駛至路口時應注意「行車要停讓、行人有保障」、「路口慢看停」觀念,包含「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人穿越道的行人優先通行,以加強車輛駕駛人與行人守法觀念,共同落實交通安全。
大溪分局指出,今日婦女志工中隊長率領志工姊妹們,偕同分局交通組長、南雅派出所及交通分隊等同仁,透過路口持宣導指示牌及示警標語等方式,促使駕駛人養成行車停讓行人的習慣,呼籲務必當心留意行人交通及自身財產安全,期盼能有效降低事故發生及守法觀念。
警方呼籲,提醒民眾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注意有無行人穿越及對向來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不分小型車、大型車,一律提高為最高3600元處罰,機車則維持1200元;「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罰1800元至5400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罰鍰均罰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