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陳姓男子以女友名義貸款買賓士、借信用貸款,還刷爆刷對方的信用卡,欠了200多萬,兩人因此鬧分手。去(111)年7月,女方和陳男討錢,陳男竟以私密影片威脅對方,還揚言要到女方家中縱火。桃園地方法院本(6)月6日判決出爐,陳男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10月徒刑。可上訴。
據悉,陳男與前女友交往期間,用女方的名義買名車、借信貸,前女友信用卡也遭到陳男刷爆,害女方欠下龐大債務。雙方分手後,前女友要求陳男先償還部分債務就好,反遭陳男以私密片威脅。陳男還傳訊息分享縱火案相關新聞給女方,並提到,「欸,去我家妳要小心點欸」、「汽油彈這麼厲害喔」、「值得學習」、「我覺得他哪個太遜了,燒的火不夠大」、「我請你們吃燒烤」,揚言要到對方家中縱火,女方因此憤而報警處理。
桃園地院審理時,陳男稱是女方騷擾他、威脅要帶黑道去他家,才會以激烈言語反擊。不過,法官並未採信陳男的說法。法官認為,陳男害女方欠下大筆債務是事實,女方為了解決債務,才會傳訊聯絡,並不是要騷擾陳男。而陳男威脅女方要公開私密片、到對方家縱火,恐嚇犯行明確,故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陳男10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