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網友在《PTT》發文,表示看到炎亞綸被抓去約談做筆錄,住家也被搜索,甚至電腦平板等3C產品也都被扣押,認為炎亞綸在這波「#MeToo」風暴中是最有可能出事的,其次則是NONO(陳宣裕),但也認為「都過這麼多天了,證據等等應該都刪掉了吧?LINE相關訊息也清空了吧?畢竟是前十大傑出青年」,好奇「炎亞綸真的會被關嗎?」。
文章曝光後,立刻引發網友討論,「很有可能判有罪,但可能易科罰金」、「不會,感情糾紛而已」、「雷聲大雨點小,感覺就是做做樣子」、「他該被關啊,性侵未成年人還偷拍影片,把名字遮住這不就吳亦凡」;不過,也有網友分析,認為最後要看「是否有查到實質證據」,因此炎亞綸不一定會被關。
事實上,雖然當時耀樂與炎亞綸發生關係時已滿16歲,已有性自主權,可自己決定是否要與他人發生性行為,但耀樂表示自己並沒有同意發生關係,因此炎亞綸仍可觸犯《刑法》妨害性自主;另外,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條例,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等行為,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另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等違反他人意願,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行拍攝、製造性影像等行為,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據《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