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前桃園市議員、前龜山鄉長陳志謀,因擔任龜山鄉期間向包商收回扣、索賄超過498萬元,還向廠商強募龜山少棒出國比賽的經費,被依10項貪污罪行各判處5至6年不等的徒刑,昨(26)日最高法院駁回9項上訴,全案定讞,陳志謀確定將入獄,最高法院並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據悉,2012年陳志謀擔任龜山鄉長期間,檢調單位掌握到他長期向包商索賄、收回扣,同年2月21日監控到包商預計中午送現金到陳志謀辦公室,檢調立即發動搜索,準備抓「現行犯」,當調查人員衝進陳志謀辦公室時,他還躲到廁所,把15萬現金整袋往窗外丟,仍被當場抓包。陳志謀雖矢口否認貪汙,辯稱15萬是廠商付的尾款,卻無法解釋為何要把錢往外丟。最後,陳志謀被查出涉嫌索賄、收回扣超過498萬,被依貪汙治罪起訴。
據了解,國民黨在龜山鄉執政60年,陳志謀2009年代表民進黨參選鄉長並順利當選,成為龜山第一位民進黨籍的鄉長,2012年,時任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參選總統,陳志謀全力輔選,龜山的開票結果顯示藍綠差距相近,陳志謀因此被蔡英文稱為「龜山執政奇蹟」。2014年並當選桃園市議員,2018年不再連任,改由其女兒、現任桃園市議員陳雅倫接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