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林小姐說,「喂弟你確定要來台北出差了嗎?,好啊那你大概6月底上來住OK阿。」
提供家人免費借住也要注意,高雄1位哥哥,就是免費讓親弟弟搬進自己的透天空房,還大方讓他遷入戶籍,沒想到卻被國稅局給追稅。
家人免費借住,屋主卻被課稅,讓土城的林小姐聽聞,超級驚訝,因為前不久她的弟弟,北上出差,就借住在林小姐名下空房3個月,當時她完全沒想過,會有稅務問題。
屋主林小姐說,「其實我們覺得很驚訝耶,我們一般都會認為這是理所當然,那不收租金也是OK的,不會想到這會跟租金扯上任何關係,甚至被國稅局追稅,我覺得大部分的人應該沒有辦法認同,然後甚至會覺得說,政府是缺錢用嗎。」
原來,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了無償或非營業使用,其餘都要計算租賃費用,而且房子給本人、配偶及直系血親直接住沒問題,但兄弟姊妹這些旁系血親,就要辦理「無償使用公證」、訂立契約證明,否則國稅局可依法,認定為出租行為,要求繳納所得稅。
屋主林小姐說,「戶政那邊可以稍微提醒一下,因為畢竟每個人都不是什麼職業房東,或者是包租公、包租婆,不然一般人真的很難知道。」
住宅消保會理事長吳翃毅說,「免費提供給親朋好友來居住的話,那建議就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無租賃關係聲明書,那也要呼籲我們的政府機關,我們的戶政單位也要做適當的教育宣導。」
另外,房屋無償借用公證費,若簽約1年,按租金總額20萬以下收1千、20到50萬收2千,務必釐清申請程序,別因為少一步,白白讓荷包大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