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111)年11月7日晚間,在台打工的40歲菲律賓籍女子,與另名48歲本國籍女子,為了一名本國籍男子爭風吃醋,菲籍女子前往情敵開設在中壢區的店舖質問時,情緒激動之下,咬了對方的左手,導致本國籍女子小指的一塊肉被咬掉,氣得赴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日前桃園地檢署偵結,菲籍女子被依傷害罪嫌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據悉,菲籍女子疑似不滿本國籍女子和她搶奪一名本國籍男子,去年11月便前往對方店鋪質問,雙方引發衝突,菲籍女子往本國籍女子左手咬,造成對方左手小指指甲處有一塊肉被咬掉。
被咬傷左手的女子到林口長庚醫院驗傷並報警,憤而向菲籍女子提告。面對檢警調查,菲籍女子坦承犯行。日前檢方依據受害人提出的醫院診斷證明、警方提供的監視器畫面及現場照片佐證,依傷害罪嫌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