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德區昨(16)日有店家向轄區警方報案,表示自己門口的招牌和機車疑似有被撞過的痕跡,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獲報後,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是一名35歲潘姓騎士撞上所致,立即通知他到案釐清案情。
據了解,16日清晨5時44分許,35歲的潘姓騎士騎機車經過八德區興豐路578號前,因一時精神恍惚,直接連人帶車衝撞路邊店家的招牌,及停放在門口的兩部機車,潘男整個人噴飛出去,機車因猛烈撞擊,導致車頭車殼掉落,潘男自行爬起後,先將被撞倒的另兩部機車扶起,接著就開始檢查自己的機車,在門口待了三分鐘多,才騎車離開,並沒有報警,也沒有留下聯絡方式給店家,潘男表示因為當時急著上班才沒有處理後續,但因他肇事後駛離現場,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開單舉發。
警方呼籲,用路人行駛車輛時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如遇有交通事故應主動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