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監理站日前於台61線執行監警聯合稽查,特向攔查駕駛人進行宣導,請駕駛人於裝載貨物時確實綑綁固定,避免有散落、掉落、滲漏,以免遭裁罰致駕駛記點或車輛記次,一年內違規記點每達12點,將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
桃園監理站表示,今(112)年6月30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大修法公告實施,修正重點包括「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等,其中「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記點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一年,一年內記點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駕駛人可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點數,一年僅能扣抵2點。另增訂逕行舉發案件被通知人為自然人或非自然人且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改記汽車違規紀錄,汽車違規紀錄因此情形致一年內達3次者,吊扣汽車牌照1個月。
桃園監理站站長黃成民提醒,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條,裝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除依道交條例處罰外,並記點2點;汽車駕駛人駕駛營業汽車違規再加記1點。一年內記點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養成良好駕駛習慣,避免因違規記點導致駕照吊扣,損及自身工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