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法務局長賴彌鼎是資深律師,在桃園執業32年,去(111)年九合一選舉時,擔任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委員,或許有些人還記得市長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的主持人就是賴彌鼎。選委會委員在辦理選務時,是不可能參與候選人選舉的,所以賴彌鼎與桃園市長張善政其實是沒有淵源的。《桃園電子報》專訪賴彌鼎,分享他走進公部門,接受張善政邀請擔任法務局長的機緣,以及法務局與民眾息息相關的消保業務。
賴彌鼎說,他大概從30年前開始利用法律專業配合縣市政府做法律諮詢服務、調解委員、法規會委員、性騷擾防治委員、家暴委員,積極參與行政公益事務,一直沒有中斷過,本身對政治不沾鍋,是無黨籍,因此從93年擔任中央選委會桃竹苗監察人,一直到去年底擔任桃園市選委會委員。至於擔任法務局長則是人生意外的機緣,去年底市長選完後,一名熟識的律師打電話告訴他,推薦他給張善政當法務局長。沒多久張善政就親自電話聯繫,請賴彌鼎考慮當法務局長,因為他的執政團隊要在短時間內組成,希望賴彌鼎能慎重考慮。這一分多鐘的通話結束後,賴彌鼎詢問家人和律師同道、老師的意見,大家都認為他的專業沒問題,家人也都支持,況且大家也都認為張善政是一個政治色彩淡薄的人、是有理想為民服務的人。
賴彌鼎並提到,過去擔任律師為每個個案盡力,但也僅止於個人,而擔任局長可以為全體市民,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在人生即將65歲的時候,或許可以做一些不同的挑戰,為人生留下一些紀錄。賴彌鼎也認為,張善政畢竟是當過行政院長,他處世的態度和視野,與律師專注深入個案的方向不同,或許也有值得學習的地方。從去年12月上任局長後,經過與張善政9個多月的共事,賴彌鼎的觀察是,張善政確實是一個有容乃大的人,個性溫和但對理念是很堅持的,在許多問題上考慮的面向周延,雖然是溫和的人,但反應很快。
法務局有一塊很重要的業務就是消費者保護,消費者保護官就是在法務局編制內。賴彌鼎說明,這次進口蛋爭議事件是看到聯合登載疑似有標示錯誤的問題,這件事與消保有關,因為所有商品必須真實標示包括產地、有效日期等,至於內容物是否有問題則是衛生局的業務,因此不管是衛生局或農業局、經發局發動的聯合稽查,消保官都一定要參與。賴彌鼎擔任法務局長後,在消保業務上認為對一些特定案件必須要做更進一步行政調查,加強聯合稽查深度,讓民眾確實有感,為民眾消費權益把關。
賴彌鼎說明,桃園民眾消費申訴案件1年有8000多件,這還不包含行政調查、調解及聯合稽查,但消保官只有5位,人力很吃緊,每位消保官的業務也相當繁重。民眾找到消保官申訴總是希望權益能得到伸張,消保官出外稽查也是要達到改善某些行業的消費亂象,所以聯合稽查密度提高,賣家或廠商就會謹慎,而且每次聯合稽查後都會發新聞稿教育廠商及民眾。
賴彌鼎表示,消費爭議有區分商品跟服務兩大項,法務局每季都會統計消費爭議件數前5名的廠商加強聯合稽查,並透過新聞公告,讓民眾知道這些廠商對消費者是不友善的,如廠商被查到違規又不配合到場說明,就會被開罰。對於服務性消費爭議上,如美容瘦身業有時開出的商品及課程單價都很高,法務局會針對申訴多的或爭議多行業舉辦消保教育宣導,上個月就邀請桃園18家業者來上課,由消保官提醒他們在與消費者簽訂的契約該注意事項,標價內容都要明確,不能違反規定,定型化契約要公允、有利於消費者,如有違反,那些契約條款是無效的。教育宣導中,也會告訴業者以後會不定期去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