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12)年3月六福村一隻東非狒狒脫逃至南桃園,桃園市農業局指揮圍捕的過程中,狒狒遭獵人開槍流血,動保處人員卻疑似抓著狒狒擺拍,此舉遭外界質疑延誤送醫,狒狒不幸身亡。狒狒遺體要被送往台北市立動物園解剖釐清死因時,農業局更列隊鞠躬獻花予狒狒,被批評枉過正、不尊重生命。對此,監察委員趙永清、浦忠成、紀惠容介入調查,認定桃園市政府、農業部於該案處理過程涉有重大違失,昨(4)日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通過調查報告,提案糾正桃市府及農業部。對此,市府農業局表示,尊重調查結果並深刻檢討。
監察委員調查發現,桃市府身為野生動物保育法地方主管機關,負有野生動物保育及管理之責,3月27日於楊梅區進行圍捕狒狒行動,未指派行動指揮官,人力調度猶如散沙,任由民眾媒體圍觀、動物緊迫;事中,獵人持獵槍參與圍捕並朝狒狒射擊,農業局人員對外宣稱毫不知情,導致狒狒受獵槍傷後,六福村人員再朝其擊發麻醉槍 ;事後,未立即檢傷而不察狒狒傷勢,呼眾擺拍後送至六福村,才得知狒狒已死亡。隔日更於媒體拍攝下列隊鞠躬獻花予狒狒,引發社會輿論,重創政府形象。
監察委員也指出,農業部為野生動物保育法中央主管機關,負有監督地方主管機關野保業務之責,明知野生動物種類繁多且案件均屬特殊,地方野保人力向來匱乏,且桃市府自3月中旬以來,連日疲於奔命捕捉狒狒仍束手無策,已演變為社會高度關注野保事件,市府多次電話諮詢相關專業單位,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卻輕率聯繫常年使用獵槍移除外來種之獵人,而未給予充分情境說明,且獵人駕駛有「新竹林區管理處執行公務中」公示外觀之車輛抵達後亦表示「為其管區……來支援的」等語,外人均認係中央主管機關農業部人員到場協助,終致狒狒遭獵槍傷死亡,「圍捕安置」演變為「獵殺」,農業部亦難辭其咎。
監察委員也提到,桃市府及新竹縣政府於該案調查過程中均向監察院反映,保育類野生動物脫逃案件因具有特殊性、亦不常見,現階段地方主管機關僅能處理流浪犬貓等小型動物,對於大型野生動物流蕩捕捉案件,確有其人力、物力、經費、專業技術等問題,建請爾後類此案件,應由中央主政。該案諮詢相關專家亦認同以上情形。監委認為,農業部掌握相關救傷專業資源,允應適時主責辦理或予其充分協助。
此外,監察委員提到,六福村飼養之狒狒逃脫原因與確切數量,迄今仍屬未知,新竹縣府事後雖現地查核並命其限期改善、加強防逃措施,惟歷來尚有遭訴其展演動物孟加拉虎、非洲獅、長頸鹿等飼養環境不良等情,仍應持續追蹤、輔導改善,以落實生命教育、增進動物福利。
最後,監察委員表示,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雖明定飼養或繁殖保育類野生動物應具備「適當場所及設備」,然實際上因野生動物種類繁多,目前並無明確標準可作為查核依據,且該案亦凸顯現行野生動物登記備查制度,於開放展場、群養之野生動物,無法充分發揮個體辨識功能。中央主管機關農業部允應研議評估「適當場所及設備」原則性指引之可行性及適時授予教育訓練,並強化野生動物登記註記備查措施,以符實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