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一名47歲莊姓男子,前(110)年5月20日,於新冠肺炎三級警戒期間,違反防疫規定在室內聚會打麻將,被桃園市衛生局開罰3000元。此外,他還滯欠勞保費等款項計3萬1000元未繳納。遭衛生局、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陸續移送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昨(5)日前往桃園區大業路路邊停車格,查封並拖吊莊男名下價值百萬的LEXUS汽車,結果莊男當天下午5時就立刻到桃園分署以現金繳清欠款,救回自己的愛車。
桃園分署表示,莊男為某科技公司負責人,因違反防疫規定被開罰3000元,又積欠勞保費、勞工退休金等費用均未繳納。桃園分署收案後,先執行莊男於金融機構之存款,惟並無所獲,通知其自行繳納亦置之不理。昨日桃園分署接獲市府交通局通知,莊男名下車輛停放在桃園區大業路之路邊停車格,桃園分署隨即派員前往查封並移置保管場地。莊男得知後立刻聯繫桃園分署,莊男說,車子是自己之前在開公司的時候買的,現在生意失敗沒有工作,生活開銷都靠親友幫忙,會想辦法籌錢繳納。莊男果真於昨日下午5時,帶著3萬餘元的現鈔至桃園分署繳清欠款。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於收到桃園分署的繳款通知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切勿心存僥倖而置之不理,如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應主動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強制執行,影響自身權益,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