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一名父親本(10)月21日晚間20時26分許騎機車出門,竟讓年幼的女兒騎兒童腳踏車緊跟在旁,小小的身影穿梭在車陣中,過程險象環生。此外,該名父親還讓年幼的兒子沒戴安全帽站在機車腳踏板上,誇張過程全被後方車輛的行車紀錄器拍下。對此,平鎮警分局回應,兒子沒戴安全帽的部分,將依法對家長開罰;女兒騎兒童腳踏車上路的部分,則無法可罰。
平鎮分局交通組巡官童廸懋表示,現行交通法規並無幼童騎乘慢車上路之年齡限制,故該部分尚無處罰之依據;另該名家長騎乘機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及未戴安全帽部分,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及第6項,將處駕駛人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及500元罰鍰。
童廸懋強調,警方將持續利用各項集、機會,加強交通安全宣導,以避免發生意外、造成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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