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6日 星期三

查獲棒球亞錦賽賣黃牛票台中地院裁定不罰  台北市警局將提抗告

台北市松山分局11月27日網路巡邏發現,台中廖姓女子販賣亞錦賽「中韓大賽」門票2張黃牛票,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法辦,但台中地院簡易庭認為警方是基於「辦案」意圖,未有購票觀賽意圖,裁定雙方交易行為屬於「未遂」而不罰。但台北市警局發現,同樣是責亞錦賽黃牛票另兩案被告卻被判罰鍰,為保障合法購票者權益,將補充相關事證提起抗告。

台北市警局指出,松山分局在11月27日透過網路,發現台中市一名廖姓女子在臉書上加價轉售亞錦賽門票2張,價格從1200元哄抬至2500元。員警於是喬裝買家私訊購買,由廖女收取警方匯款後再提供取票序號予警方自行至超商ibon機台取票。

 
           

警方網路巡邏發現販售黃牛票訊息。翻攝畫面

 
           

警方網路巡邏發現販售黃牛票訊息。翻攝畫面

台中地院簡易庭審理此案,認為警方是基於「辦案」意圖才購票,並沒有實質購票觀賽意圖,裁定雙方交易行為屬於「未遂」,但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有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8千元以下罰鍰」,此法並沒處罰未遂,因此判廖女不罰。

但台北市警局發現,相同執法作為,台北市警方於11月24日網路巡邏發現嘉義市林姓男子及臺中市楊姓女子在臉書兜售亞錦賽「臺韓大賽」門票,林男將4張價格從2400元哄抬至8000元、楊女將1張600元之價格以1250元價格轉售圖利,經警喬裝面交取締移送,嘉義地院簡易庭及臺中地院簡易庭認定二人圖利轉售「黃牛票」,依社維法裁處林男6000元罰鍰、裁處楊女6000元罰鍰。

台北市警局表示,尊重臺中地院對廖女所為「不罰」之個案認定,但為保障合法購票者權益,將補充相關事證,依法提起抗告。此外,本局力挺基層員警合法取締,惟現行法令不夠完備、各地方法院見解各異,確讓警方無所適從影響士氣,籲請立法院及教育部儘速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以有效遏止黃牛票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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