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54家委託汽車代檢廠12月30日起至1月1日元旦連續假期期間,停止受理車輛檢驗服務,並自113年1月2日起恢復車輛檢驗業務。
中壢監理站提醒,車輛須於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辦理定期檢驗;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及罐槽體車於指定檢驗日期前一個月內。如車輛檢驗應到檢日最後一天介於連續假期期間,得順延至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辦理檢驗,如逾期辦理者,仍將依法舉發逾檢罰鍰。
桃園市、新竹縣、市及苗栗縣有100家汽車代檢廠,為避免檢驗車潮,民眾可多利用車輛代檢服務,相關資訊可於監理服務網查詢代檢廠地址、電話及每日驗車餘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