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8日 星期一

酒駕零容忍!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力追回滯欠罰鍰

為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確保民眾交通安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日前啟動的第4波「強力執行滯欠酒駕罰鍰專案」,桃園分署也積極配合,經由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裁定之意旨,透過終止滯欠罰鍰義務人之保險契約,收取解約金來清償欠款,強力執行滯欠毒、酒駕罰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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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署將強力執行滯欠毒、酒駕罰鍰案件。圖: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分署說明,近來由於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裁定已同意要保人基於壽險契約得請求返還之權利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執行機關於必要時,可核發執行命令終止義務人為要保人之壽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桃園分署遵照上開裁定意旨,於給與義務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及合乎比例原則之前提下,全面清查並執行滯欠毒、酒駕罰鍰義務人之壽險解約金,已有多案獲得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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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署全力調查義務人之財產所得並強力執行,讓義務人為酒駕付出代價。示意圖:截自freepik

桃園分署表示,桃園一名謝姓男子,因十年內酒駕三次遭罰9萬元,僅繳5000元後未再繳納,移送強制執行後,因名下無任何財產,僅有於保險公司投保之人壽保單,經桃園分署終止保險契約收取解約金,獲清償7萬6181元;另一名吳姓男子,無駕駛執照,一年內兩次酒精濃度超過標準駕車,積欠5萬元罰鍰未繳,因查無財產又經多次催繳無果,桃園分署即終止保險契約,已全額清償。桃園分署全力調查義務人之財產所得並強力執行,以彰顯打擊酒駕之決心,也讓義務人為酒駕付出代價。

桃園分署進一步提到,因壽險契約常見兼有保障要保人等及其家屬生活之功能,桃園分署針對個案,若有意清償而無法一次繳納者,也會協助辦理分期繳納,避免逕行終止保險契約。一名家住中壢區的王姓男子,因五年內駕車酒精濃度超過標準2次,遭罰9萬元未繳,經桃園分署於去(112)年2月扣押其基於保險契約可請領之債權後,即到場辦理分期,每月清償1至2萬元,至去年12月為止已全額清償。桃園分署於強力打擊酒駕同時,也不忘關懷弱勢,兼顧國家公法債權、義務人之權益,創造雙贏。

桃園分署也呼籲,民眾切勿酒駕、拒絕酒測,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勿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移送執行後,遭扣押存款、薪水,甚至動產、不動產遭拍賣,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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