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確保民眾行的安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積極配合行政執行署,日前啟動的第4波「強力執行滯欠酒駕罰鍰專案」,積極強力執行滯欠毒、酒駕罰鍰案件。其中一名48歲陳姓男子,因拒絕酒測遭罰18萬元,查名下有桃園區精華地段房地產及BMW車輛,陳姓男子為免房車遭強制拍賣,於收受通知後立即至桃園分署一次繳清18萬元罰鍰。另一案拒絕酒測之李姓義務人,也因分署積極催繳,自行到場繳清13萬元罰鍰,均為其拒絕酒測付出代價。
桃園分署說明,陳男於112年6月間,上午6時45分駕駛BMW行經八德區某路口,遭警員攔查酒測,但陳男拒絕配合,經員警移送交通事件裁決處,裁處陳男18萬元。裁處書由陳男本人簽收,他卻置之不理。經交裁處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查其名下除有車輛外,亦有桃園區房地產,顯然有資力卻不繳納。
桃園分署表示,收案後先傳繳通知書命陳男繳納,陳男收通知後,立即至桃園分署一次繳清全額,保全房地產與愛車免遭強制拍賣。無獨有偶,另一案李男無駕駛執照又拒絕酒測,欠繳13萬元之罰鍰,在分署積極促他繳納之下,李男也已到案清繳全額款項。桃園分署全力調查義務人之財產所得並強力執行,以彰顯打擊酒駕之決心。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拒絕酒測,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勿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移送執行後,遭扣押存款與薪水,甚至動產、不動產遭拍賣,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