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英在臉書分享,她的二哥居住澳洲已有32年,近期因開車時把手機放在大腿上,結果1次被開罰1161澳幣,「而且是連續兩天被開罰單,罰款台幣47530元,還要被扣點數!」她透露,澳洲十分重視駕駛安全,即使手機只是放在腿上,也會被認為,「你隨時會拿起來看手機分心,或是你在講電話」。由於現在是出國旺季,若到澳洲自駕遊千萬要小心,「竟然到現在才知道有這一條規矩,算是買到教訓」。
事實上,澳洲過去多次發現行人差點被撞的事件,當地政府為此推出一系列措施,包括增加人行橫道、在行人密集的區域降低車速,或在老年人較多的地方設立安全區等。除了禁止開車、等紅燈使用手機,針對低頭族行人也有相關罰鍰,若綠燈號誌亮起,行人過馬路時如果玩手機,可能被罰高達200澳幣(約新台幣4113元)。
至於台灣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之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機車騎士行駛於道路時,使用行動電話通訊,則處新臺幣1000元罰鍰。提醒民眾切勿貪圖一時方便,吃上罰單甚至引發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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