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13)年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日期為5月18日及5月19日,非應屆畢業生自3月4日至6日辦理網路填報作業,應屆畢業生自3月7日至9日辦理報名作業,報名後將於4月12日寄發准考證。桃園市教育局提醒考生,應於簡章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完成報名手續,若有需要非冷氣考場也要記得於報名時提出申請。
教育局說明,非應屆國中畢業生或持國外學歷、大陸地區學歷之學生採個別報名,考生於3月4日上午9時至3月6日下午5時自行至國中教育會考官網填報個別報名表資料,並於3月7日至9日,每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及下午13時30分至17時,至考區試務主辦學校平鎮高中辦理報名,攜帶繳交資料包括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網路列印之個別報名表、報名費、貼足35元郵票標準信封2個,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懷孕考生如需申請應考服務,應填寫應考服務需求並檢附相關合法有效證明文件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驗後發還。採現場審件,並於現場設置電腦及印表機供考生修正報名資料。
教育局接著提到,非應屆國中畢業生需繳交報名費500元,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繳報名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全額500元,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費則補助300元,即僅需繳交200元。國中應屆畢業生則免繳報名費,由所就讀學校代為辦理集體報名,學生繳給就讀學校資料包括考生基本資料、彩色相片電子檔,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懷孕考生如需申請應考服務,應檢附相關合法有效證明文件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驗後發還。
教育局表示,今年國中教育會考將全面開放使用冷氣,冷氣溫度以設定於攝氏26至28度為原則。考量學生之個別需求,選擇使用「非冷氣試場」的考生,應於報名時填寫「非冷氣試場應考服務申請表」提出申請,申請後不得再變更試場。另外,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經桃園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其他因重大傷病及懷孕嚴重影響應試者須申請特殊應考服務,應於報名時填附「應考服務申請資料確認表」,平鎮高中將邀集相關人員審查後通知考生審查結果。
教育局進一步補充,今年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日期為5月18日及5月19日,報名後將於4月12日寄發准考證。集體報名的國中應屆畢業生,准考證將由就讀國中轉發;個別報名的考生,准考證則由平鎮高中寄發。桃園考區試務會提醒各考生,應於收到准考證後詳細檢查,如有錯誤須更正,集體報名的學生應於4月15日至4月16日,每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及下午13時30分至17時,向就讀國中提出申請更正;個別報名的考生則於同樣時間內,向平鎮高中提出申請更正。
教育局也提及,有關今年國中教育會考相關詳細資訊,請上國中教育會考網站或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網站查詢。簡章已公告於桃園考區試務會網站,詳細報名事宜,也可洽平鎮高中,電話03-428-7288分機21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