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警察局自109年起即全面實施交通事故處理專責化,每年相關案件紙張影印支出費用高達816萬元,為撙節行政費用,並提供民眾更便捷之領件服務,交通警察大隊改良交通事故文書處理系統,建置交通事故為民服務整合系統,推動減紙及線上為民服務作業,員警處理交通事故直接將所製作之文書存入系統或上傳雲端,民眾更可以透過智慧型手機申請事故資料。
交大隊長鄭文銘表示,以該大隊員警去年處理逾10萬件各類交通事故而言,推估減紙量逾464萬3540張A4影印紙之使用量,以A4紙張1包500張計算,節省9240包以上,約一棟101大樓高的紙張數,減少2.9公噸以上的排放量,為再簡化民眾申請流程,自去(112)年10月起推廣QR碼連結,民眾透過手機掃描QR碼完成申請作業,並於線上下載交通事故資料電子檔,加上配合警政署推行5G線上處理交通事故計畫,將處理一件事故的時間由30分鐘縮短至20分鐘,快速排除事故現場,避免造成交通壅塞,也大大降低員警及民眾發生二次事故的風險。
鄭文銘呼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2項之規定,民眾若發生交通事故,車能動、人沒事,只要先放置故障標誌、標繪定位、拍攝全景及碰撞部分,就可以將車輛移置路邊,除了可以避免自己或他人發生二次事故外,更增進交通動線之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