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區一輛白色自小客車,今(16)日上午行駛經過桃園區春日路,因未照規定行駛外側車道右轉,遭現場義警糾正,自小客車駕駛卻不服從指揮,甚至意圖衝撞義警,桃園警察分局表示,已依據相關影像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將調查釐清案發經過,並依相關規定開罰。
經了解,當時所有車輛均按規定行駛,這輛白色自小客車卻從內車道硬要右轉,遭到現場指揮交通的義警作勢阻止,沒想到駕駛不但不服從,甚至車子慢慢向前、試圖衝撞,義警拿出手機搜證後讓他駛離,並將相關影像通報轄區派出所,對此,警方表示,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已經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1項4款規定,可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另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稽查,違反第60條2項1款,可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已依相關影像通知高姓駕駛前往說明,後續將依規定開罰。警方呼籲駕駛人,應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等相關人員指揮管制,以免違規受罰,良好交通秩序需要大家共同來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