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今(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財政部提供多種繳稅方式,不受時間及地點限制,省時又便利。
北區國稅局說明,申報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民眾除以現金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或四大超商臨櫃繳納外,亦可在繳納期間內使用ATM及透過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繳稅,綜合所得稅更可選擇委託取款轉帳,或利用手機下載「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帳戶」繳稅APP,掃描繳款書上QR Code行動條碼,即可以綁定之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繳納,輕輕鬆鬆不用出門,隨即完成繳稅程序。
北區國稅局進一步指出,公司採用網路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如以信用卡方式繳納,不限定使用營利事業企業卡,也可以使用事業負責人本人之信用卡,但僅限定使用一張信用卡,只要透過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計算自繳稅額後,於繳稅畫面中選信用卡繳稅,依畫面說明輸入信用卡卡號及有效期限,直接線上取得授權,繳稅輕鬆無負擔。
北區國稅局呼籲,請納稅義務人儘量採用網際網路方式辦理申報,並於繳納期間內多加利用多元管道繳納稅款,不僅可以節省往返奔波的時間,又可享有方便與安全的多重好處。如仍有不明瞭之處,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提供詳細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