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0多歲的林姓老翁昨(16)日深夜23時27分許,竟從國道3號北向50公里處三鶯出口匝道逆向駛入,國道警察為此封閉全線道路,終於在23時42分許於國3北向62公里處大溪路段將老翁攔截。所幸過程沒有造成任何人員傷亡。警方表示,老翁逆向駛入國道的行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已對其製單舉發,並依公共危險罪將老翁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第六公路警察大隊表示,昨晚23時27分許獲報有車輛逆向駛入國道,立即派遣巡邏車前往查看,現場員警為防止發生對撞事故,實施封閉車道管制再行攔檢該車制止其違規行為,所幸過程未發生人員受傷,並於23時56分許排除。老翁家屬接獲通知後向警方說,老翁疑似有失智情形,對員警積極認真勤務作為防止危害發生,表達感謝與肯定。
國道警察指出,老翁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款「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到車、逆向行駛」之規定,可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已依規定製單舉發並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桃檢偵辦。
警方呼籲,用路人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號誌、標誌及標線,若錯過交流道出口,不可有逆向或倒車之行為,應下一個出口重新規規劃行駛路線,避免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更容易釀成重大事故,誤上國道,應立即停靠路肩後人員至護欄外等安全處所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