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1)日晚間17時22分許,一台學生專車在國道3號北向57公里處大溪路段拋錨,約30多名學生們下車後,竟在國道路肩大縱走,相當危險。對此,國道警察表示,事發當下,張姓司機請學生們先下車至車輛前方或草叢等安全處所等候,惟因駕駛本身患有疾病,致溝通不良,引發學生誤會而向前行走。
國道警察提到,據該車公司黃姓負責人說明,張姓駕駛行經國道3號北上57.9公里處時,車輛不明原因故障,停放路肩。為了避免二次事故,請車上學生先下車至車輛前方或草叢等安全處所等候,惟因駕駛本身患有疾病,致溝通不良,引發學生誤會而向前行走。於故障排除後即重新將學生引導回車內並駛離。警方後續將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2條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在指定場所以外之路段裝卸貨物或上下乘客。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發現車輛有異狀,立即停靠路肩或避車彎,人員下車面向來車,退到安全處,並利用1968 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