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內有多起疑似因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喪屍菸彈」而肇事的事故。刑事局表示,「依托咪酯」在醫療用途為靜脈麻醉劑藥物,近年卻被不肖份子加入電子煙油中,吸食後會出現無法思考、控制身體、異常顫抖、抖動,猶如「喪屍」的行為,毒品集團聲稱可作為大麻之合法替代物,過量吸食卻有致命風險。法務部上(6)月13日將依托咪酯提列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列為第三級毒品,後續完成預告及公告法制程序後,將正式列入第三級毒品,預計10月上路。
刑事局指出,依托咪酯在多國已被列為毒品,不法集團利用各國管制法令與我國之差異自相關國家地區,備料取得「依托咪酯」進入台灣後,轉換成年輕人接受度高之電子菸型態,當做毒品販售流通於年輕族群,對社會治安、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戕害
警政署提及,在依托咪酯正式公告為三級毒品前,警政署已今年暑假的青春專案,將其列為掃蕩重點,針對含有「依托咪酯」之案件,加強查緝打擊,以防制毒菸品造成危害。
警政署提到,警方亦已配合行政院公告修正刑法第185-3條施用毒品後駕車罪,制定執行程序、落實蒐證辦理;因毒駕致重傷、死亡者,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予以處罰。刑法第185-3條第2項規定,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道交條例第35條則規定,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警政署強調,已要求各警察機關加強查處涉及吸食依托咪酯犯罪之情事,除依涉犯刑法第185-3條毒駕公共危險罪移送外,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另要求處理員警落實蒐證,詳實製作「測試觀察記錄表」,並採驗犯嫌尿液,完備事證進行後續司法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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