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宜蘭報導】本(7)月3日晚間宜蘭縣羅東鎮1間餐館發生槍擊案,一名49歲凌姓男子朝50歲陳姓男子開5槍後逃逸,造成陳男腳中彈骨折。警方在案發後數日才接獲報案,查出凌男係因債務糾紛朝陳男開槍,前(21)日在新竹縣逮捕陳男,並起出1把制式手槍和9顆子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辦。
宜蘭縣羅東鎮發生槍擊案,兇嫌逃竄18天後落網。
據指出,3日晚間10時許,陳男持1把制式手槍和14顆子彈,到宜蘭羅東鎮純精路某餐館對陳男開5槍後逃離,陳男自行就醫。羅東分局7月9日接獲情資,即與宜蘭縣刑警大隊共組專案小組,7月11日報請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警方查出涉案的槍彈。翻攝畫面
警方調閱上百支監視器,發現凌嫌一路從宜蘭躲藏至台北、新北及新竹縣等地,經抽絲剝繭比對相關影像後,掌握犯嫌藏匿處所,於21日持檢察官開立之拘票,前往新竹縣新豐鄉凌嫌入住之商務旅館逮獲凌嫌,並起出涉案制式手槍1把、子彈9顆,全案依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宜蘭地檢署、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經法院裁定准予羈押。
羅東分局偵查隊隊長王曜星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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