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有許多魚類都被稱為鱈魚,但有些魚類不是鱈魚,而是其他魚種,為了解市場魚攤實際販售情形,桃園市法務局消保官聯合桃園區公所人員至桃園區市場魚攤查核,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保官表示,市府日前接獲民眾陳情有市場魚攤,促銷鱈魚3片200元,其實是油魚混充。消保官聯合桃園區公所人員至桃園區市場魚攤查核,攤販表示關於鮮魚部分,魚價每日浮動,價格不一,有以1尾、2尾、數尾或以1片、2片、數片或以1斤計價,並說明其所販售之扁鱈,即俗稱之比目魚,並非鱈魚,會告知消費者所販售者為比目魚,不會以比目魚混充鱈魚。
消保官提醒業者,應如實告知及標示所販售之魚種,倘販售較便宜之魚種,不可告知消費者所販售係鱈魚或其他價格較貴之魚種作為促銷手法。另有部分市場魚攤未標示所販售之魚類名稱及價格,消保官已向攤商宣導應揭露名稱及價格資訊,以利消費者選擇。
消保官說明,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資料記載略以,鱈魚目前市面上常見魚種,例如大西洋鱈、大頭鱈、格陵蘭鱈及黃線狹鱈等,都是體型較大,常以輪切方式販售;而俗稱「扁鱈/大比目魚」,魚身較扁平,多以斜切方式呈現,以及俗稱「圓鱈/智利海鱸」,魚片較小及魚肉偏黃,常以輪切之方式販售。為了讓鱈魚的消費資訊更透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規定唯有「鱈形目」的魚種才能標示為「鱈魚」,而「圓鱈」與「扁鱈」應標示通俗名稱或與魚種名稱並列標示,以利消費者正確選購。
消保官也提醒消費者,切片後之鱈魚與其他魚種,外型上近似,區別之處在於鱈魚之價格較高、肉色較白、鱗片較小,若消費者所購買之鱈魚,價格較市價便宜許多,應於現場向業者釐清所販售之魚種。另消費者在採購魚類前應看清楚價格標示,若攤商未標價,應先詢價,避免事後發生爭議。民眾若有消費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