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中壢區一名29歲梁姓男子,日前向張姓老闆借汽車使用,沒想到因車輛懸掛假車牌,遭員警以AI巡防系統辨識發現當場查獲,全案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偵辦。
八德分局員警日前透過AI巡防系統,掌握了疑似懸掛偽造車牌車輛,於昨(16)日下午前往車輛出沒地點,見梁姓男子駕車予以攔查,經警方了解,該車輛已遭監理站註銷原車牌,並懸掛偽造車牌上路,梁男稱車輛為張姓老闆所有,借用時並不清楚車牌是偽造的,警方後續也將通知張姓老闆到案說明。
八德警呼籲,使用(偽)變造車牌,除了觸犯刑法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依法查扣車牌、車輛移置保管,同時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可處新台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