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昨(26)日中午12時許,一名28歲張姓男子駕駛小客車行經中壢區民權路四段與永園路口時,被中壢警分局的巡邏員警發現,該車疑似懸掛變造車牌,隨即上前攔查,同時警方更發現張男還有通緝身分,當場將他依法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青埔派出所說明,巡佐呂偉志、警員許惟人昨日中午,巡邏經過民權路四段與永園路口時,車載AI巡防系統立即發出AB車輛警報,有車輛疑似懸掛變造車牌,員警仔細查認果然無誤,張男竟然還是一名通緝犯,張男疑似是因通緝身分,自行上網購買B○○-○○○6號牌懸掛,藉以躲避警方查緝,沒想到難逃AI巡防系統電眼,當場直接被警方識破,將他依偽造文書罪逮捕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車輛號牌是具有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車牌販售,或懸掛於車輛並行駛於道路上,最重可判一年徒刑,最重可處1萬800元罰鍰,同時呼籲民眾,不要以為使用偽造車牌可以逃避警方查緝,桃園市已經完整建置「AI巡守防護網」,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後果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