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響應9月「交通安全月」。針對違反交通違規欠繳案件,持續強力執行。桃園市某公司名下有車輛10輛,累積153筆交通違規罰單未繳,桃園分署強力執行存款、應收貨款等,該公司為免桃園分署查封名下愛車,於本(9)月2日急忙到場繳清罰鍰共9萬5818元。
桃園分署提到,該經營不鏽鋼工程之業務,自111年起,有多筆營業稅款、勞健保費、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罰鍰,陸續移送強制執行。經桃園分署執行該公司之存款、應收帳款以及該公司自行繳納款項等,截至上(8)月,除交通罰鍰外的公法優先債權,包含稅款、勞健保費等,均已獲清償,尚有153筆總金額共9萬5818元之罰鍰尚未清償。該公司負責人表示,已無力再籌錢處理最後的款項。經執行人員調查,這些罰鍰違規事實包含於禁止停車處所停車、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均為該公司名下10輛汽車行駛於道路之違規行為,其中三台車之車齡僅4年、另有BMW豪車等,執行人員告知負責人,若未清償,將依法查封名下車輛,屆時恐將影響公司營運。負責人聽聞,嚇得趕緊籌錢,終於9月2日到清繳納剩餘款項,全案才終結。
桃園分署呼籲,汽機車駕駛人,切勿違反交通相關法規,共同維護大眾交通安全。若有欠繳交通罰單的義務人,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勿持有僥倖心理,否則將被移送強制執行扣存、扣薪及查扣名下財產。桃園分署更將秉持一貫落實公權力之態度及依法執行之堅定立場,持續且積極督促義務人清繳欠款,以維護國家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