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一名44歲孫姓男計程車司機專載年輕女乘客,乘客上車後卻不理人,態度惡劣,且會繞路、把車門鎖上不放人下車,還因此被控告妨害自由。近日孫男被爆靠行的桃園車行繼續執業,而該車行得知孫男過往的事蹟後,已與他終止合作關係。為了避免造成民眾恐慌,桃園市警察局目前已代為保管孫男的執業登記證,讓他無法繼續執業。警政署則表示,孫男涉及妨害自由一案,已被移送偵辦。轄區警方也已行文各職業公會及車行使該駕駛人無法靠行,防範孫男再以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靠行營業。
警政署表示,該署今日已要求各警察機關嚴正執法,對於計程車駕駛人有故意繞道行駛者,按現場事實,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8條,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如有故意不讓乘客下車情事,按現場事實,得依刑法第302條妨害自由罪移送法辦。此外,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辦理執業登記事項之異動申報,或參加年度查驗者,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6條,處1200元罰鍰;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將廢止其執業登記。
警政署呼籲,民眾對於惡質計程車駕駛人違法、違規情事勇於檢舉,警方將依法舉發、取締,並依情節移送偵辦,展現警察遏阻計程車駕駛人違法、違規行為之決心,以維護乘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