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與朋友到酒吧喝酒,叫了陪酒的女陪侍同歡,大家暢飲各式酒類,一路喝到清晨,男子見女子酒醉帶回飯店,打算乘機性交,男友發現女友未回訊息,趕緊報案到飯店找人,才未被對方得逞,法院認定男子乘機性交未遂罪成立,判處2年徒刑。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告曾姓男子去年2023年3月20日零時許,到高雄一家酒吧飲酒,朋友聯繫女陪侍陪酒,雙方不斷續攤,一路喝到凌晨4時30分許,最後女陪侍不勝酒力、全身癱軟,曾男眼見有機會,叫計程車將兩人載到他下榻的飯店。
為了讓女陪侍能順利上樓,曾男還請計程車司機協助,進入房間後,女陪侍癱軟在床上,曾男開始拖掉她全身衣物,包含長褲及內褲等,正當準備性交之際,女陪侍的男友經紀人,帶著警察出現在門外,並敲門要求曾男開門,他才趕緊穿上衣服開門。
眾人進入房間後,女陪侍全身脫光躺在床上,只用棉被蓋著,讓男友相當氣憤,但曾男當下謊稱,兩人是準備合意性交,過程都有錄影錄音等證據,但男友無法接受,最後陪同女友報警提告。
檢警偵訊時,曾男否認有乘機性交的打算,但卻又拿不出兩人說好的相關影片,因此檢方認定曾男說法,根本是狡辯之詞,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曾男竟然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趁著女被害人喝醉酒,帶回飯店打算性交,雖然未有得逞,但是女子遭全身衣物脫光,心理受到極大傷害,且曾男始終否認犯行,又未與女子達成和解,所為實屬不該,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
高雄法院認定男子乘機性交未遂罪成立。出自google地圖
看更多 記者爆料網 新聞
免責聲明:本文為外稿合作單位授權刊登,如對內容有任何疑問,請向原作單位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