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日前晚間10時許,一名31歲楊姓男子駕駛小客車行經大溪區埔頂路,倒車時撞壞路旁消防栓及標誌牌,大溪警分局獲報後趕抵現場處理,發現楊男鼻子有白色粉末,並在車內毒品K他命之香菸,後續尿液送檢也呈現陽性反應,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地院審理時,楊男也坦承有吸食K他命,最終法官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ETtodat新聞雲》報導,楊男於今(113)年4月5日晚間10時許,駕駛汽車行經大溪埔頂路時,因在車內吸食含有K他命的香煙,導致注意力受損,倒車時不慎撞壞路旁的消防栓,隨即引發路人報警。警方到場後發現車內有異味,查扣了香菸並對楊男進行尿液檢測,結果顯示K他命成分陽性,且濃度超標。
警方將案件移送至桃園地檢署,檢方根據相關證據確認楊男有毒駕行為,並依公共危險罪向法院請求簡易判決。在桃園地院的審理過程中,楊男承認吸食K他命。法官指出,施用毒品後駕駛對公眾及自身皆構成高度危險,因此依照施用毒品導致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楊男有期徒刑4個月,並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