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會議今(25)日通過「桃園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自治條例」將原本社宅服務中心改制為住都中心,除提供社宅管理服務之外,也肩負起推動都更的責任。
住發處表示,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成立於110年10月,原僅以管理社宅為任務,現擴大推動都市更新能量,今(113)年8月已成立都更專案辦公室,並陸續公告「防災都更」、「受理民間申請公辦都更」及「都更推動師」三大專案計畫,有需要更多專業人力投入,故將服務中心轉型為住都中心。
住發處進一步補充,舊市區大多面臨著屋齡老舊、巷道狹窄及公共安全等問題,亟待透過都市更新手段處理,今日市政會議通過修法,即會送交市議會審議,最快今年底即可公告實施,目標在明年第一季正式掛牌成立繼雙北住都中心後的第一個都更專責機構。
住發處指出,桃園住都中心除將維護管理社會住宅,亦將專責都更整合、規劃並可擔任實施者,消彌民眾長期對都更業者信任不足的疑慮,目前已經盤點11處防災都更社區以及5處在中壢、桃園、八德、大溪和大園公有土地,做為公辦都更之階段目標。未來住發處仍將持續規劃、興建社宅,並深化各項都更政策,逐步轉型成「住宅及都市更新處」,強化都更量能,共同實現安居桃園的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