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近年致力於傳達正確的動保觀念、完善動物保護與生命教育,惟近年仍多次接獲動物遭獸鋏或山豬吊夾傷之通報案件,故桃園市動物保護處於今(25)日至大溪區烏塗窟山舉行掃蕩清除獸鋏及山豬吊活動,另邀請桃園市永高登山協會共襄盛舉,進行掃蕩清除獸鋏及山豬吊作業,強化動物保護行動。
動保處提到,動保處課長李紹微今日與大溪區永福里里長廖芊樺、永高登山協會等與會人員,備齊裝備循烏塗窟山登山路徑,沿途查勘路徑有無架設獸鋏或山豬吊,並向參與活動人員宣導禁用獸鋏或山豬吊相關法規,以強化民眾法律認知,防範違法使用獸鋏及山豬吊,亦請登山協會成員往後登山時,協助掃蕩清除獸鋏及山豬吊,共同攜手合作讓桃園成為寵物動物友善歡樂城市。
動保處呼籲,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4-1、14-2條規定,任何人禁止使用獸鋏與山豬吊,且主管機關得逕予排除或拆除並銷毀之。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亦明定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違反者最高得處7萬5000元高額罰鍰;造成動物重傷或死亡者,可依同法第6條規定移送,最高得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發現有人使用獸鋏或山豬吊,請立即通知動保處03-3326742派人移除,或撥打1959動保專線,將儘速派員到場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