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1)日桃園市議會審查明(114)年度水務局預算,針對水務局編列7000萬元預算辦理污水下水道系統施工路面修復,國民黨籍市議員黃敬平表示,近年水務局委外廠商路面復原狀況不佳,明年度增編6800萬元預算,他可以理解,但也不能因此縱容廠商便宜行事的心態,呼籲市府未來應重罰廠商。
黃敬平說,各縣市道路施工挖掘,都是由工程主責機關編列預算舖平路面,水務局污水下水道委外廠商近年來在中壢新生路、桃園春日路等市區主要道路開挖工作井工程告一段落後,舖平路面的復原情況不佳,引起民怨,所以水務局明年度增編6800萬元預算,他可以理解,但也不能因此縱容廠商便宜行事的心態。
黃敬平表示,路平不是只有養工處的事,水務局的委外廠商僅負責工程範圍內周遭20米的路面舖平,若要整段路面都路平,水務局編列預算協助,無疑是在分擔工務局缺錢的壓力,廠商今年被養工處罰款230多萬元,就跟市府抱怨工程預算未涵蓋路面舖平復舊。因此養工處管挖中心未來就更有充份理由去要求廠商必須做好路平,否則即應再重罰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