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檢處說明,此次檢查重點包含防爆電氣設備。靜電消除措施、化學管線標示管制、化學品危害標示、防護具使用與維護、教育訓練及緊急應變措施。勞檢處呼籲,雇主應恪遵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定,落實火災預防及緊急應變員工疏散演練,以確保勞工作業安全。
勞檢處提到,此次檢查發現廠房內易燃區未設置防爆電氣器具、天然氣管線探測器裝設位置不當及管線法蘭未有跨接線防止靜電措施等14項缺失,恐有發生火災爆炸之虞,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裁處計26萬元罰鍰,並責令限期改正。
勞檢處呼籲,如事業單位因未依規定辦理致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時,除依法裁處停工外,將予以嚴處並移送地方檢察署依法究責,另雇主應恪遵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定,落實火災預防及緊急應變員工疏散演練,以確保勞工作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