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05日 星期三

為省房屋稅決定遷戶籍 稅務局:恐領不到補助、津貼

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房屋稅新制自2024年7月實施,要求自住房屋必須「設有戶籍」,才能享有自住房屋1.2%優惠稅率;若是符合條件且為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還可加碼降到1.0%。基隆市稅務局提醒,2024年7月後取得的房屋,務必要在今年3月24日前辦理自用住宅,才得以符合優惠稅率資格。
 
稅務局說明,自住房屋除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限全國3戶、無出租或營業使用且供實際居住以外,還必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有戶籍。如果未設戶籍將被核定為非自住的房屋,而且依全國歸戶的總戶數按非自住住家的不同稅率級距課稅,最高稅率為4.8%。
稅務局提醒,遷戶籍時要注意是否影響補助與津貼。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攝
營建成本提高增添建商推動都更、危老案的難度,胡偉良直言,此時若房價不能提升,房地產開發商很難獲利。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攝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如為節省房屋稅而辦理戶籍遷移,最好先考量是否會影響請領社會補助或其他租稅優惠,如老年津貼、育兒補貼等,有規定要設戶籍;此外,如果家中車輛為身心障礙者用車並已免牌照稅,若車主為本人或配偶以外親屬,則必須與身障者同戶籍。所以遷戶籍前,請記得要一併評估。
 
稅務局強調,2024年7月以後新取得的房屋,如為自住使用,要在戶籍遷入後於2025年3月24日以前申報房屋稅適用自住稅率,否則2025年期房屋稅將會按較高的非自住用稅率課徵。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若持有房屋2024年度未按自住用稅率核課,現變更為自住使用,同樣要在2025年3月24日以前申報才能在明年適用自住稅率。納稅義務人可透過稅務局網站線上申辦。若還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303至317,將有專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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