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房市進入反轉下修格局,但有前幾年看屋、苦於追價買不到房子的小白,因對房價敏感度較差,近期就有一出斡旋金就成交的狀況。一名讀者提到,仲介提議出斡旋談談看,沒想到屋主馬上點頭答應,斡旋金變成定金後,更被親友責備,「現在房價下跌,應該多砍一點價。」
該名讀者沒想到「一出斡旋,就成交」,也反悔不想買了。消基會董事暨房委會委員張欣民表示,法律實務面,屋主同意斡旋價格,簽收斡旋單,就代表成交,斡旋金轉為定金,若購屋者反悔不買了,那麼斡旋金就會被沒收。

購屋者可留意房仲是否有主動告知可透過「要約書」或「斡旋單」進行出價,假若沒主動告知,去調解申訴則有機會取回斡旋金。去年內政部彙整的買賣糾紛案例當中,就有買方支付斡旋金後,買賣成交轉為定金,但後來因個人因素不願購買,調解後則退還部分定金。
張欣民也提醒,有些屋主可能較看壞市場,願意現在就放手,但房市小白敏銳度較低,突然一出價就成交,也會懷疑是否是之後可以買更便宜,因此建議購屋者在目前市場混沌之際,可以殺價力道大一點,也避免下斡旋後,屋主點頭賣,自己卻後悔了,演變成違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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